📌應徵資格:
-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,具土地管理、地政、資訊、法律、農業、觀光休閒相關科系背景者佳。(國外學歷請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)
- 品行端正肯學習、無不良紀錄,注重行政倫理
- 具服務熱忱與溝通協調能力,且能配合農場職務調整者佳
- 具Word、Excel、PPT、Internet等電腦操作與文書處理能力,具政府採購法證照者尤佳
- 未具雙重國籍,且非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之人員
-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,或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
- 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、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者
-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,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役官兵者,依序優先錄用
📌工作內容:
- 辦理財產管理維護業務
- 兼辦出納管理相關業務
- 協辦土地委託經營管理業務
- 長官臨時交辦事項
- 以上業務得視錄取人員職能進行內部調整
📌相關資訊:
- 工作地點: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農場新竹部(新竹縣新豐鄉青埔村6鄰80號)
- 雇用期間:自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分發人員報到日前1日止(預計115年10月);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,即無條件解僱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
📌應徵資訊:
- 截止日期:115年6月11日17時前,將應繳資料與證件影本以A4格式依下序裝訂,以郵寄掛號方式寄達本場(以郵戳為憑)。信封請註明「應徵副技師職務代理人」及白天連絡電話;或掃描完整檔案上傳至求人網站
- 應繳資料與證件:
- 公務人員履歷表(簡式,各欄請詳細填寫並簽名蓋章,內貼2吋半身照片)
-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
-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- 相關工作經歷證明、證照,及榮民證(非榮民免附)等文件影本
-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(地點同工作地址),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與退件;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,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
- 徵選名額:正取1名,候補1名(候補期間:自正取錄取通知起三個月內)
- 待遇:依「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」附表「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」以5等300薪點新臺幣41,730元支給(折合率新臺幣139.1元);月薪未滿一個月者,依實際上班日按日計薪
📌聯絡資訊:
報名方面:03-5688246轉65范先生
工作方面:03-5688246轉62涂組長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