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助理徵才】
- 官職等:聘⽤⼈員( 大學⽉薪報酬360薪點起敘,約新台幣
50,076元; 碩士392薪點起敘,約新台幣54,527元) - 資格條件:
具備下列條件之一:
1.經專門職業及技術⼈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及格。
2.經相當高考等級考試法制或法律廉政類科及格。
3.大學法律系畢業並具法律相關研究所碩士以上學歷資格。法律相關研究
所係指法律研究所、法(律)學系碩士班、財經法律系碩士班、政治法
律系碩士班、財經法律研究所、科技法律研究所、科際整合法律研究
所、法律科際整合研究所、海洋法律研究所、法律專業研究所畢業,領
有畢業證書者。
4.曾任法官助理,聘期屆滿四年成績優良,因故離職未滿一年。
⼯作項⽬: 協助法官辦理訴訟案件程序之審查、法律問題之分
析、訴訟案件資料之蒐集等。 - ⼯作地址: ( 依照所分配庭別決定工作地點)
本院:新北市⼟城區⾦城路2段249號。
板橋院區:新北市板橋區⺠⽣路1段30巷1號。
三重院區: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3段145號。 - 報名時間:⾃即⽇起⾄115年5⽉ 20⽇(星期三)⽌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