📌目的:
- 為強化學生社會工作實務知能,促進與各學術單位之合作,累積實務工作經驗,強化理論與實務結合,以儲備與訓練相關人才,厚植未來投入助人職場之工作職能。
- 有效運用社會資源,協助本局推動毒品危害防制及社區心理衛生等業務,以提升服務品質,強化社會安全網絡。
📌申請資格:
- 教育部認可之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,社會工作相關系所之學生。
- 在校已修畢社會工作概論、社會個案工作、社會團體工作等課程為優先。
- 具學習動機、服務熱忱,對毒品危害防制及社區心理衛生議題關心且有興趣者。
📌實習期間:自115年7月6日(星期一)至115年8月28日(星期五)止,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,實習週數共計8週(4週毒品防制業務、4週心理衛生業務),總時數不得低於240小時。
📌實習內容:請參閱附件實習計畫書
📌實習費用及保險:不收實習費用,實習期間之膳宿、交通(含外勤)自理,實習需修習學校實習課程,並由實習課程承辦單位負責實習學生之平安保險與意外險。
📌申請期限及方式:
- 時間:請於115年4月10日(星期五) 下午5:00將下述申請文件送至職涯發展中心(中正圖書館2樓)
- 應備文件:
- 履歷表:基本資料(含照片1張、身分證字號、有效聯絡電話、地址與E-mail等)、自傳(包括社團或志願服務經驗等)。
- 歷年成績單等修課證明文件。
- 實習計畫書(包括實習動機、對自我與實習單位之期待、實習計畫)。
- 目前就讀學校之實習辦法。
- 由學校函文檢附應備文件向本局提出申請。
- 經本局書面審查(必要時另通知面試),擇優錄取實習生並函知學校。
📌實習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實習計畫書
🌟如要認列實習課程,請先與實習課程開課單位確認是否可認列,並瞭解實習課程之申請流程。
🌟如要參加職涯發展中心之專案實習課程,請至「NCU校外實習網 ➡︎ 最新消息」瀏覽,或至本中心詢問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