📌應考資格:
- 國籍:具中華民國國籍,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。但無法完成喪失外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,係因該外國國家法令致不得放棄國籍,且已於到職前依規定辦理放棄外國國籍,並出具書面佐證文件經外交部查證屬實者,不在此限。
- 性別:不拘。
- 年齡: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。
- 學歷:需符合各類科學歷條件,至遲應於報到日前取得畢業證書。
📌報名事宜:
- 報名期間:115年9月21日(星期一)至同年10月5日(星期一),以郵戳為憑
- 報名方式:一律採通訊報名(掛號郵寄、郵戳為憑),不受理現場報名。
- 應考人請先詳閱簡章內容,僅可擇一應試類科、應考區域及分發單位報名,分發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改分發,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。
📌詳細報名資訊及應備文件請詳閱簡章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