📌見習機關:臺北市政府暨所屬機關。
📌招募對象:國內公立、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專校院(含軍警學校學生及空中大學全修生,不含五專專一至專三生),或「教育部收錄外國大學參考名冊」、「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 法(含認可名冊)」及「大陸地區大學及高等教育機構認可名冊」的本國籍在學學生。
📌見習時間:分為 3 梯次見習( 4-5 月、 6-7 月、 8-9 月),見習時間依見習機關需求自行安排,原則以白天非假日且固定為宜,每日以不超過 8 小時為限。
📌見習生非工讀生,進用後名稱統稱為「見習生」。見習生係以學習
為目的,與見習機關無僱傭關係,亦非屬臨時人員,亦無支領薪資之約定,依勞動相關法令規定應不得參加勞保及災保。
📌報名期限及方式:採紙本報名,報名日期自115年3月23日(星期一)止 ,逾期不受理。報名請上「臺北市政府青年局」網站最新公告,網址https://youth.gov.taipei/。
📌計畫內容請參與附件檔案(一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