📌申請對象:國內外大專院校在學學生。
📌實習期間:115年(以下同)7月1日至8月31日。
📌實習時數:
- 以學期計算方式 每周不得少於 16 小時。
- 以暑假期間計算方式 暑期不得少於 200 小時。
- 實習不得分段,一次實習完畢為限。
📌申請方式:
(一)請填具實習申請表,並檢附自傳、學經歷證明文件、實習計畫書,於受理期間內向本局提出申請。
(二)依實習單位所訂期程進行面談或書面審核。
(三)核定名單預計於5月8日前於本局網站公告,並另行通知獲選者。
📌申請時間:即日起受理申請至3月31日截止,以郵戳為憑。
📌詳細計畫內容請參閱附件檔案(一)
📌實習生需求名額表請參閱附件檔案(二)
📌申請表請參閱附件檔案(三)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