📌實習對象:對美術館相關實務訓練有特別需要及興趣者,包含國內外大學院校在校研究生、大專學生以及社會人士。
📌實習日期與時間統一,無法全程配合者請勿申請:
1、暑假實習:
(1)實習日期:自6月30日(二)至8月28日(五)。
(2)實習時間:實習時段為週一至週五,或週二至週六。
2、秋季實習:
(1)實習日期:自6月30日(二)至11月27日(五)。
(2)實習時間:實習時段為週一至週五,或週二至週六。
3、實習時間請參閱實習生需求表(附件1),每日實習時數以8小時計。依本館實習生作業注意事項(附件2),倘實習總時數未達200小時或請假時數(含事、病假及曠職時數)累計達 64 小時以上,本館不發給實習證明。
📌實習生需求表:
暑假需求表:請參閱附件檔案(一)
秋季需求表:請參閱附件檔案(二)
📌申請方式及繳交時間:將下述申請書及相關文件於115年4月30日前(郵戳為憑)郵寄或親送至本館行政區教育暨公共服務部,並請於信封外加註為實習申請資料。
- 實習申請書乙份
- 就讀學校(含系所)發正式公函或提供推薦函兩封(二擇一)
- 自傳(含實習理由等,格式不拘)
- 實習計劃書,含實習目標、項目、方法、期間等。
📌詳細實習計畫內容及申請表請參閱附件檔案(三)
